2008年12月13日 星期六

20081111_七、建築師、專業制度與國家法令——

七、建築師、專業制度與國家法令——
現代專業分工中的建築師及其危機,全球化下公共空間與公共角色之轉變
(現代建築師與現代建築形式主義的烏托邦陷阱,並思考發展中國家制度不全的現實與歷史困境)

“歷朝歷代的都是這樣,臉上塗了雞血的劊子,已經不是人,是神聖莊嚴的國法象徵。我們不必下跪,即使是面對著皇帝爺爺。”
——莫言,檀香刑,《聯合報》,2001年4月15日。
(注意這裡說的專業技術的神聖性建構,可惜是殺人專業。)

“在這種文化發展的最後階段,也許真的可以這樣說:專家沒有靈魂,縱慾者沒有心肝;而空洞無效卻幻想著已經到達前所未有的文明境界。 ”
——馬克斯‧韋伯,1958:180-2。

一、一點建築師的歷史:
1. 西方傳統(希臘字源)中的建築師(architect):
大匠,巧匠,高明熟練的營造者(master builder)(面對Architecture=Building+Art說法的問題),西歐文化中孕育的營造藝術家。
建築師
Architect

apxirexrwv
apxi rexrwv
chief craftsman
master builder

高明熟練的營造者,巧匠
master builder




建築師字源學圖解
2. 至於我們現在知道的,古埃及的印和闐(Imhottep),大祭司,他是第一個擔負起建築師、醫師角色的人,還不是真正的建築師。
3. 重要的角色是古希臘的建築師兼雕刻家,他已經在個別建物上留名,譬如巴森農神殿(Parthenon)的因克提那司與卡力克雷提司(Ictinus and Callicrates with Phidias),他們的社會角色與祭師與政治家相當。
4. 在古羅馬時代,研究希臘學,曾任羅馬屋大維的軍事工程師的維特魯威(Marcus Vitruvius Pollio,活躍於46-30 B.C.),在《建築十書》(公元前一世紀)裡就主張,建築師和訓練包括不同的學科知識與技藝:實用、堅固、美觀,強調建築師要具備許多學科與種種技藝,手藝與理論必須兼具。維特努威之《建築十書》(公元前一世紀),建築師和訓練包括不同的學科知識與技藝。第一次建構了西方世界思考建築倫理、方法、領域與原則…的論述方式。從建築師的教育、選址、築城、居住地、地勢到神廟、柱飾、公共場所、劇場、體育館、浴場,氣候與構造、材料、顏色、水文、星象日照、戰爭工具等。它同時包括了民事與軍事工程。
當時,西賽羅將建築、醫學與教育並列。
5. 中世紀大教堂的工匠師傅是建築師嗎?
工匠師傅與行會傳統。此後,自公元二世紀、中世紀、以至十五世紀,雖然由大師傅帶領行會的手工藝工匠師傅共同營造,亦為宗教的正當性所鎮攝,他們的成果讓我們至今仍讓我們深深感動,但是,建築師的角色不彰。
6. 現代意義的建築師的建構過程:
到了歐洲的文藝復興時期,建築師的歷史角色才真正誕生與盛開。由布拉曼提(Donato Bramente)、布魯涅內斯基(Filippo Brunelleschi)、阿伯提(Leon Baptista Alberti)、米開蘭基羅(Michelangelo di Lodovico Buonarroti Simoni),當然,還有達文西(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等等,可謂漪歟盛哉。在他們身上,作品討論、理論出版、建物百花齊放,彼此爭勝,也因此享有盛名。注意,他們是文藝復興人,身兼詩人、作家、音樂家、畫家、雕刻家、建築師、工程師、數學家、天文學家、解剖學家、科學家、發明家…的全才。
即使專業尚未被清楚界定、標準訓練也未建立,16世紀中葉,建築師的專業在義大利浮現…,法沙利(Giorgio Vasari)出版了義大利藝術家的歷史,《最傑出的畫家、雕刻家與建築師》一書,建築師已經列名其中了…。
15世紀文藝復興時的阿伯提(Leone Battista Alberti, 1404-72)的《建築十書》,以及16世紀派拉底歐(Andrea Palladio, 1508-80)的《建築四書》(1570)等,再詮釋維特努威的說法:建築是人造的藝術(注意,自文藝復興起浮現的人的中心地位)。而專業訓練是博雅通識教育加上專業技術。
7. 15世紀文藝復興開始的去歷史化過程:歷史的陰影
由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建築師布魯涅內斯基(Filippo Brunelleschi)開啟了去歷史化過程,將古典建築變成一個自主而絕對的建築物,或者說建築客體,建築對象(architectural object),開創出新的建築現實,掃除前人文主義的羅馬與哥德式建築,於是,過去成為被建築師所挪用的元素,給予其意識形態的支持,隨手擺弄拼湊(bricolage)。重新建構一個新的傳統與歷史,這是歷史的陰影,歷史之蝕的開始。以黑格爾的說法,就是客體性(objectivity)與主體性(subjectivity)間的分離。這是布魯涅內斯基開始的革命,是蘊含在過去五個世紀以來的歐洲文化的辯論。
8. 到了18世紀時,因營造工業中的分殊化而逐漸獲得專業者的身份。
18世紀西歐美術分類的一支:以審美價值區分“建築”與“營造”。
1747年法國土木工程學院於巴黎設立,由Rudolphe Perronet所組織,建築也由民事(civil)與軍事工程中區分而出。
英國的土木工程學會(society) (1771),土地測量員會社(club)(1792)與機械工程協會(institute)(1847) 設立。Howard Colvin的英國建築師名錄(1600-1840)登記有1500個建築師,其中僅約四十人與工業革命早期的工廠建築有關。設計機器者與設計工廠者分別不大。改變的理由不但關乎十八世紀中葉營造實踐的改變,而且與營造技術的分工與建築物的新類型產生的變化有關。
在這些改變的過程中,建築師的意義也改變了。英國的建築專業學院也於大學中產生(1841)。英國建築師皇家學會(RIBA)也因防止商業污染而隨之成立。目標是:往上提升為品味(男)人、科學(男)人與榮譽(男)人(RIBA的第一個女建築師在1898年才產生)。
雖然在歷史上對建築實踐的貢獻並不只有這種人,然而建築師的身份是有限制性的,人文主義建築師所隱藏的是一個布爾喬亞的白種男人:鼓勵個人主義、要求具備藝術能力、組織與合作能力、了解營造技術、社會責任…,實際的結果呢?
9. 18世紀法國,建築與都市計劃(都市設計?塑造城市的技術)(architecture and urbanism)成為城市治理的制度與理性綱領:
國家統治的理性角色不同於英國之議會民主傳統、地方自律傳統與宗教體系。
10. 19世紀都市空間的危險性:
衛生、革命、鐵路、電氣…等,使空間技術崛起,這是法蘭西政治理性中的工程師與技術人員(路橋學院例)。不同於傳統皇家建築的設計師:巴黎美術學院的角色。對領土、交通與速度的掌控,超出了建築師的範圍。
11. 18-19世紀西歐的現代專業制度建構,都關乎國家對社會的操控,關係著資本主義體制建構時市民社會(如建築師公會這樣的民間組織(civic associations))的制度(institutions)與國家的權力機器(apparatuses)間的關係。
這關係環繞著市民身份、民主政治、社會變遷的政治化、國家權力的疆界等同一相似的認同而組織起建築師專業者同僚團體的身份認同,它一方面關係著市民性、民間性、城市性的公共精神(civic-ness, civility),另一方面,又關係著國家的內化支配與強制性、具規範性的認同正當化過程。這也就是西歐現代社會所謂的“公共人”(public man)與現代國族國家的“正當性”(legitimacy)建構。
12. 至於我們現在所說的,現代意義的建築師,是工業革命後營造活動的分工產物,是代表業主,以建築書圖等文件,應付營造廠的設計專業者。
若以塑造空間形式的任務來看,進一步的分化持續,建築師、地景建築師(landscape architect)、都市規劃師(urban planner)、都市設計師(urban designer)、甚至是區域政策與發展(regional development)的政策規劃師(policy planner)等等,都是說,都是廣義的建築師,在專業訓練上,雖然專業的論述日益分歧,其專業養成,還在同一個學院的架構之內。過去,在巴黎美術學院的傳統之下,建築學院經常是與藝術學院放在同一個學院之中的。在包浩斯的現代建築教育影響之下,美國的哈佛大學的設計學院(GSD, Graduate School of Design),可以說是建築,被視作設計教育的現代發展中有里程碑意義的例子。設計學院之下包括了建築、地景建築、以及城市規劃三者,既是設計的研究院(graduate school),更是專業的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至於柏克萊加大將學院更名為環境設計學院(CED, 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Design),也偏重研究取向,就是面對環境這個整合性的新概念之後更進一步的發展了。若面對廿一世紀的挑戰,建築學院,其實,應該朝像永續建築與城市的塑造吧。
13. 中國古代的工官制度傳統
在我們自己的傳統內,值得特別瞭解的是中國古代的工官制度、工匠師傅的技藝,以及,主要以土木合構的,表現卓越的營造(building)傳統。
宋營造法式(李誡)的作用,1103年,以及,清式營造算例及則例的作用。
14. 營造(building):
推薦讀一讀柳宗元的〈梓人傳〉,想像一下大匠的能力:心中有主張,掌握全局的能力。
15. 以及,推薦讀一讀柳宗元的〈梓人傳〉,想像一下大匠的能力:心中有主張,掌握全局的能力。
16. 還有,土木與建築不分家。
17. 最後,花園子的角色,在明清江南繁榮的商品經濟中產生了。明代計成的《園冶》可以提供一個重要註腳。
18. 因此,我們的建築師,是沒有專業歷史的開發中國家之專業者。
特別值得研究當年在上海殖民地租界中,建築師,是如何被建構的?與當時南京的國民政府的關係又如何?這裡值得注意,現代專業一開始建構之時,國家的角色。尤其台灣,過去做為殖民地,建築師,是殖民者的事業!一直到今天,台灣的建築師、地景建築師、都市與區域規劃師之間的國家法令、考試與資格認定、以及教育制度,都沒有整合一體。其實,制度不全就是我們的專業特色。
二、現代建築師:做為現代營造工業中的專業者
1. 資本主義社會分工的歷史──在營造工業體系中代表業主應付現代營造廠的腦力勞動者。
19世紀英國維多利亞與愛德華時代,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在《建築七燈》(The Seven Lamps of Architecture)裡,開宗明義地指陳建築是一種藝術,必須區分建築(Architecture)與營造(建築物,building),關鍵在於用途的基礎上增加美的特徵。他直截了當地比較,建築和蜂巢、鼠窟、或者火車站的巨大區別,就在於建築比它們多了一些精神,也就是柏拉圖在《法律篇》中使用該詞時所用的意思。換句話說,建築必然對人的思想產生影響,建築不能脫離道德。(注意,不是身體。)

Architecture and Building之分其實隱藏了偏見。其實,是建築論述(architectural discourse)決定了建築的意義(meaning),建築的邊界(boundary),這是社會的區分(distinction)哪!
我們可以發問:為什麼腳踏車棚不是建築呢?而只有林肯大教堂才算?
這是Nilolaus Pevsner, (1966/1943), An outline of European architecture,開宗明義宣示的價值、規範、以及,邊界。
對我們非歐美的發展中國家言,這種質疑尤其必要。

當前,建築史字典中由最表現既得論述權力的、資深的、主流的建築史家,Nikolaus Pevsner, John Fleming, Hugh Honour負責編撰的,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Architecture and Landscape Architecture,在1990年第五版中,不但前所未有地將1966年出版的建築字典(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Architecture )擴充了書名,也新增列了對“Architecture”本身定義的條目(pp.21-22)。建築(Architecture)條目的正文是:

“與審美的、功能的、或其他準則相符合的,設計結構體與其周圍環境的藝術與科學。建築與營造(建築物,building)之間所做的區分,例如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的提法,[1]已經不再被接受了。建築現在被理解為設計環境圍繞的整體,包括了建築物、都市空間以及地景(buildings, urban spaces and landscape)。而建築理論,可溯及維特魯維(Marcus Vitruvius Pollio)與他仰賴的已失傳的古希臘著作。從那時起直到現在,還延續著許多文化的、心理的、以及象徵的,一如空間的、結構的、以及其他的詮釋,例如,被整合為現代主義(Modernism)的功能主義(機能主義,Fuctionalism)。建築的美學很不容易與其他的藝術(詩歌、音樂、雕塑、繪畫)相區分,以及,建築師心中仍舊縈繞著許多問題:建築在表現什麼?什麼是它在再現的?以及,用什麼手段(象徵的或是其他的方法)它能為之?”

2. 既然Architecture隱藏了偏見,而建築師表現什麼?建築再現了什麼?以及,建築的象徵意義為何?今天已是最有爭議的關鍵,甚至建築師自己,多難置喙。意義競爭的根源,就在於利益與權力。建築,尤其關係著特定的歷史與社會對空間意義的象徵性表現,是空間之詩,是不以口語表現,而是以空間意象表現的詩,吸引了注意,值得我們細究。
3. 專業技能與規範:
環境形式之經理(大地之詩,亦或審美品味之轉播者?),結合工程技術與工具性實用之理性。希臘人工藝(techne,被意識目標掌控的實踐理性與窄義技術(technology)的關係如何?(還記得Barthes所稱的布爾喬亞價值嗎?除藝術之外,凡物必得有用方能存在)
4. 專業制度:
對手藝人之馴訓、規矩、資格與公會組織
5. 褪去傳統自由職業之榮光(馬克斯在共產黨宣言裡的預言在當前加速進行),在資本全球化穿透力量下,向企業服務轉移──
大公司、企業服務業彈性生產與網絡組織,──空間生產分工中的象徵轉播操弄者(越界的設計師,在上海的台灣建築師例),這也正是前述所謂的:“公共人衰落”與“正當性危機”的歷史浮現。
三、前衛(avant-gardes)建築師之“現代”論述,20世紀初的建築師:由人道的烏托邦轉化為形式的烏托邦主義者
「我希望建築師們成為社會的精英,有最豐富的(而非貧乏的、狹窄的、平凡的)智慧及接受萬事萬物的心靈(而不是同雜貨店老闆一樣的職業專家般密封的心靈)建築是一種心智的習慣,而非一種職業。」
「我將注目未來。建築師必須是藝術愛好者中最敏感而最廣博的,他應該善於批判造型與審美的價值,勝過計算的價值,由於其智慧的靈光、其微笑、其優雅,建築所將帶給新的機械文明中的人們的,不只是嚴格的效能,而且是愉悅。我們的工作是點燃這個火把——以消滅愚蠢!」
——勒‧柯比意,1936。
「建築師的構造為社會的意識形態者(轉播者),對城市規劃進行個人化干預,對公眾則扮演形式方面的說服角色,就其自身之問題與發展則是自我批評角色:這種相互關係對抗——在形式研究的層次——在建築「客體」(對象)與都市組織之間:這些是建築上的「啟蒙運動」的辯證,恆常週期性出現的主題。」曼菲德‧塔夫利,1973/1976)
1. 先行者:資本主義工業化社會開始時的慄夜城市中對未來城市的想像──人道的烏托邦主義者
2. 反都市之價值──田園鄉愁回歸
3. 建築的革命,解放的建築?壓迫的建築?
空間是權力運作的基礎,然而,建築師的解放意圖與人們真實的實踐的關係才是關鍵。
4. 建築之神韻(aura)不再,歷史斷裂,建築形式的無盡追逐──
現代性的計劃(創造性破壞的邏輯)
工業生產方式不需要古典形式與象徵來說明其正當性,這是現代建築之危機。由拔除權力的進步形式開始,建築被視為機器,形式做為一種烏托邦,與歷史變動之中心脫離,遁入建築論述之技術領地中,成為符號生產,以及,對政治無知之形式主義產物。
5. 現代性建構者之一:
…最關鍵的經驗方式:無常的制度化…到創造性破壞(還記得第四個講題由波特萊爾到哈維議論現代性(modernity)的內容嗎?)
6. 台灣版的現代主義──
殖民建築與城市中,即使有了現代建築形式上的影響,設計者是總督府營繕科的日本殖民者,建築師卻是不曾存在的專業者。戰後,現代建築在50年代的政治壓抑氛圍中的折衷表現,也在抵制國家保守官僚的宮殿風格,然後,救國團建築物在特定的政治時空下,蔣經國接班營造的社會條件,使學院的現代論述突圍,最後,又為房地產的商品力量所吞噬,這也接合上後現代主義之台灣版本──僅是符號上的差別而已。
其實,後現代主義本由對抗現代性計劃開始,然而,最終卻僅止於鄉愁、異國情調的操弄,歷史似乎已經終結。
四、當前,建築被誘拐,徹底脫離了社會與歷史的脈絡:對照在公共空間迅速被私人化的私有城市中,後現代建築成為一種都市奇觀的表演元素,一種拜物教(fetish),建築師徹底成為支配性都市象徵意義的轉播者與空間形式的操弄者。
建築形式的物神功能,使象徵成為更具支配力的“專業實務”。產品由一誕生,就被視為是商品-符號。“設計”推動了由工廠至市場的產品旅程,進入公關的形象世界,一個廣告、商業、形象、容貌的世界(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的設計為例,全球生產鍊中台灣的設計師的下包角色,這已經是最好的台灣設計師了)。一旦產品極成功,產品的修辭(措詞)會比產品本身更成功。現在,客體已經退位,由真實中消失,公關的規律追過實質存在的限制。商品成為海市蜃樓之閃光,像幽靈般向我們發言。建築是商品符號,給予消費者一種奇觀景象(spectacle),像幻象般一再地打斷我們的生活,不斷提醒我們系統的權力,它總是找得到使我們驚奇,以及說服我們的辦法。(遠東、新光大樓例)(上海黃浦江外灘與浦東陸家嘴之間相互對照的都市奇觀不正是城市最戲劇的歷史演出嗎?)
五、現代建築師的死亡
1. 建築師的形象最後變成:
不實際的理想主義者、天才與英雄、工匠師傅、專業者、商人、紳仕、企業家…,建築師的危機,不確定社會地位
2. 是空間的文本(正文)(即,語言)的力量?還是個人的神話?
需要由其限制與動能,重構對主體的概念。
3. 建築批評的自主性,這種消費已是另一種生產。
(見後:建築設計、建築批評與建築史)
六、建築師可能的新角色(在以後的各講題中會進一步發展)
1. 重思專業者創造歷史的特殊過程
2. 都市/地域危機與都市/地域動員──
回應社會與歷史的動力
3. 國家政策暫時轉向的一點機會──
社區總體營造,收編或脫離戰場?(見後:社區設計)
其實,大部分的建築師在現實社會裡的角色是做好一個對城市、市民、對社會、對空間資源的享用的弱勢者有反應的,也就是有點正義感的地方建築師吧了。
4. 921災後重建的一點突破隙縫:
災區原住民小學的成功例子。暫時以最有利標,架空了地方特權對公共建設預算的朋分機會,務實的營造廠有了機會,在制度上才提供了設計好建築的機會,在原住民鄉的小班小校現實竟然提供了提前實現了410教改之夢的機會,也讓認真的校長與老師得到充分參與的機會,最後,年輕一代的建築師熱情投入,終於有了初步的成績。能夠在制度上進一步擴大戰果嗎?需要用後評估(POE)研究,以及,反省之後再加油的地方還多。
5. 社會自主、自律與異質而多重的公共空間重構──
讓生活空間更舒服些,對一般人更有反應些,更有特色些,更回味無窮,更具包容性、更能容納異己(不同的階級、性別與族群)、更能提供反思與對話意義…(見後:公共空間設計)
6. 做為城際間流動的技術菁英,以及,在權力之外的情色遊戲與符碼操弄
(等學期末的結論時再說吧)
[1] 這裡指的是英國作家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羅斯金不是建築師,卻對建築欣賞產生了巨大影響。他定義建築為一種藝術。在1849年出版的建築七燈(The Seven Lamps of Architecture)中,羅斯金於第一章開宗明義地指陳:建築與營造(建築物)的區分,建築和蜂巢、鼠窟或者火車站的巨大區別,就在於建築比他們多了一些精神,也就是柏拉圖(Plato)在法律篇中用這個詞所說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