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9_十二、古蹟保存的意義:由集體記憶的營造到異質地方的建構
古蹟保存的意義:由集體記憶的營造到異質地方的建構 夏鑄九
一、 世界的古蹟保存
二、 台灣的古蹟保存
三、 台灣的工業遺產保存
四、 古蹟保存就是異質地方的建構
(除了發展性的商業計劃案之外,其實還有保存計畫啊!)
(保存的意義:集體記憶的建構)
“當來自記憶的浪潮湧入,城市就像海綿一樣將它吸收,然後漲大。對今日齊拉(Zaira)的描述,必須包含齊拉的一切過往。但是,這座城市不會述說它的過去,而是像手紋一樣包容著過去,寫在街角,在窗戶的柵欄,在階梯的扶手,在避雷針的天線,在旗杆上,每個小地方都一一銘記了刻痕、缺口和捲曲。”
──意塔羅‧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 1972/1974:10-11)(王志弘中譯)
“在保存與過程之間…都市真理是在流動之中。”
──史畢羅‧考斯多夫(Kostof, 1992: 305)
一、前言:發問角度(與結論)
1. 保存(Preservation, Conservation)是什麼?為何保存?如何保存?保存的影響與效果為何?請注意,國家歷史詮釋的權力關係?人民的歷史有機會嗎?
2. 保存論述(discourse)決定了保存:由封閉的國族想像到邊界開放的異地(結論:古蹟保存就是異質地方的營造!)
3. 保存來自現代性的危機(破壞性創造)(結論:保存也是現代性最後的勝利,關鍵在於社會與文化的反思/反身性能力!)
二、戰後歐美日保存論述的形構(世界的古蹟保存)
1.歐洲:(1)十九世紀巴黎的郝斯曼式(軍事、社會秩序、房地產)的影響:由歐洲現代性的首都,巴黎往倫敦、曼徹斯特、利物浦、柏林、維也納等城市輸出。
(2)戰後華沙重建的政治計劃。
(3)60年代發展的壓力──高層辦公樓、封閉購物中心、內城環道…是新秩序之象徵。表現的是對未來的投射,對發展的信心。
當時,期待有效率的都市政府之符號遠勝於歷史形態之保存。
(4)個別城市之市民榮耀與個性保存了特定城市,以及,70年代反文化運動浮現。
(5)居民生活品質之重要部分,以及,反都市更新運動。
(6)1980-90年代之後去工業化趨勢:城市是製造業、零售,辦公就業…等都市結構改變──現在來看,這是全球經濟與資訊技術革命下的都市再結構趨勢。觀光成為主要經濟活動,大量依賴於都市形式所殘存的遺珍。文化產業變成為高價值的主力產業。
(7)都市文化=歐洲文化
保存規劃在歐洲城市中有重要地位,而不只是少數特殊城市特殊地區的特殊規定。城市(cities)是物質地根植於空間集中的人類聚落,而在社會組織與文化表現的特殊形式。若以馬克斯‧韋伯對工業社會所形成的城市研究漫長傳統言,城市是文化與政治的建構。(注意,避免歐洲中心主義與對發展的線性觀點)
70年代西歐都市運動進一步轉化了都市之視野。城市發展的道路被賦予一種新的都市價值,它們轉向古蹟保存的美學,以及肯定一種不同的都市特質。它們已經成為官方的政策與規劃的價值。都市保存,保存結合都市織理,結合都市結構之變遷。
(8)重新看待保存19世紀之建築與城市。
(9)甚至進一步,開始保存20世紀之作品,工業革命後工人階級之文化,以及工業考古學的產業遺產(工業遺產)之保存。
2.美國:(1)在60年代社會運動之前,歷史是單一的,WASP之歷史,短歷史。
(2)為快速發展所支配的經濟與社會。
(3)威廉斯堡、獨立廳、華盛頓故居…等,就是國家的古蹟。
(4)建築遺產少,70年代後態度才逐漸改變,美國鄉土傳統之建構(J. B. Jackson例)。
(5)反都市更新運動的力量。
(6)1970年代之後,歐洲反文化運動的影響下,“回到城市”的運動與“晉紳化”(gentrification、高級化、貴族化)壓力。雙元城市崛起,片斷化的社會區段,被撕裂的城市與社會!
3.日本:(1)戰後經濟發展的壓力
1969年東京奧運會的首都重建計劃是分水嶺。
(2)60年代的環境保存運動
70年代的全國性聯盟
妻籠做為起點,“町並の保存”(Machizukuri),社區(共同體)保存與造町計劃,造街──參考:故鄉俱樂部
三、保存的難局
1. 形式與功能間的不連續性與不對應關係。
保存運動介入,造成既有的空間形式與新發生的功能之間的不平衡,以及,這不但是建築的難題,更是城市的新規劃問題。
2. 地方先於國家
民間先於政府。
國際的聲援。
3. 整合性保存的挑戰
義大利波隆尼亞(Bologna)保存與1975年歐洲建築遺產憲章。
4. 反都市更新運動造成的反省性結果,對待市中心的手段,替代都市更新拆除重建的手法──拒絕堆土機!
5. 古蹟保存之民眾參與過程──集體記憶的營造,重寫地方歷史。(更要注意,這記憶是誰的記憶?以及,集體記憶是如何建構的?)
6. 地方政府文化保存的政治計劃──對比中央政府的發展取向。
7. 後現代的空間文化形式的辯論:
(1) 針對觀光旅遊與保存之迪斯奈化──羅伯‧修宜森(Robert Hewison)的批評:保存再現了鄉愁與愛國心,強化了政治順從,需要由歷史詮釋的角度提高警覺。它隱蔽了社會與空間不平等,造成了營利主義與消費主義。
(2) 約翰‧厄雷(John Urry)的回應:上述論點係傳統知識菁英對大眾文化悲觀之論點。保存提供了另類都市意義的戰鬥,是建構動態的歷史場合之機會。參與式的保存計劃(不只是知識分子之記憶,而是更多人的記憶)可以做為有動員潛力的反領導權計劃,也是對抗扭曲保存的異化空間之解毒劑。
8. 面對全球化:
破壞加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推動的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計劃
觀光與旅遊產業:南亞海嘯災難的表現
可持續性旅遊:生態旅遊與文化旅遊的可能性與艱難的挑戰
四、古蹟保存在台灣的處境(台灣的古蹟保存)
1.古蹟保存在台灣的浮現
(1).特殊政治條件下的社會記憶
(2).1970年代古蹟保存運動
a. 經濟發展與工業化所伴生的都市化與現代化過程中浮現的文化運動。
b. 70年代初歐美反文化運動價值觀對建築專業論述的影響。
c. 知識分子和都市中文化精英的抗議活動。
d. 早期觀光局的積極角色(注意,反而不是內政部民政司)。
(3).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通過與1984年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的實施
a. 由歷史建築物的保存邁向都市保存。
b. 文建會與民政系統的角色(多頭馬車之無能與中央集權之矛盾)。
c. 指定/未指定之區分(制度性價值與意義賦與)。
2.保存戰線上的挑戰
(1) 手工藝技術上的活力:(漢民族與原住民民族之工匠)
(2) 政府的行政能力(民間公共信託的可能性如何?)
(3) 發展與保存間的結構性衝突
(4) 對私有古蹟所期望的發展損失的補償
(5) 保存的歷史價值爭議(永遠存在)
(6) 聚落保存與古蹟活化的挑戰(地域活化的經濟與社會問題)
(7) 文化地景保存才剛開始(黑面琵鷺保育中心與文化地景保存區例)
(8) 原住民還是看不見的人民,原住民的歷史還未受到尊重(魯凱族舊好茶例)(原住民文化保存才是真正嚴重的大問題:部落經濟改善,政治代表性與民主選舉制度的配套設計,文化的活化,原住民自治區的制度設計。是提供另類出路的光線,抑或是民族絕滅的不歸之路?)
3.變局
(1) 終於,2005年通過了新的文資法:文建會終於集中了權力,新的挑戰才開始!
(2) 建築容積或樓地板面積補償之突破──但是,亞洲經濟危機與財務危機之壓力使得政府夾帶過關,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之容積轉移規定──嚴重的城市擴張後遺症(原有古蹟之補償容積將被稀釋)流動似乎終於戰勝了都市計畫對空間(地方,places)的範圍限制。(注意,將是目前房地產不景氣過後,重新復活的大病毒!幾乎可說是台灣城市的絕症。)
(3) 古蹟之大勢所趨:古蹟保存被期望能結合地方經濟活力的振興與地方發展。如何把握分寸?(歷史意義、社區關係)在成為文化創意產業時,如何避免商品化的後遺症?
(4) 古蹟之再使用:宜優先成為社區生活所需的公共空間
(5) 產業文化資產(工業遺產)成為新的課題(見後)
(6) 古蹟指定:地方政治之自主性與台灣地方政府的問題
(7) 地方文化認同與地方歷史之詮釋──古蹟之社區營造化
(8) 保衛古蹟:民間自主性社團之動員團結網絡
(9) 世界聲援:全球資訊網絡
(10) 當前的樂生療養院指定與保存抗爭
五、展望:古蹟保存就是異質地方之建構
異質地方的概念界定:空間的世代與潛存的神聖化
1. 空間成為關心的焦點
19世紀之知識著魔:歷史。(這不也是古蹟保存的理論依據嗎?)
當今的時代卻是空間的紀元,同時性的時代,並列的年代。(保存的課題有可能轉化嗎?)
我們身處的一刻,其中由時間,以一生所發展出來的世界經驗,遠少於聯繫著不同點與交叉間之混亂網絡所形成的世界經驗:這也是網絡社會的空間特徵,是資訊時代的流動空間力量所造就。
時間的虔誠繼承者與被空間決定之居民之兩極對峙,關係著歷史主義與結構主義間的意識形態衝突。這關係著我們將上海、舊金山、台北等地併置,探查全球化(mapping globalization)的能力,也為的是更清楚認識到在全球化過程中的我們自身。
2. 在西方經驗中的空間歷史
(1)定位空間(space of emplacement):中世紀存在著層級性的地方(place)整體,事物有它的自然基礎和穩定性。
神聖地方/凡俗地方
圍護地方/開放地方
城市地方/鄉村地方
中世紀空間的定位空間為完整的層級、對立與地方的交錯所構成。
(2) 17世紀起,伽利略無限開放空間打破了中世紀之定位空間,地方(地點)除了只是移動中的一點之外,再沒有任何意義。延伸(extension)取代了地方化(localization)。
(3)今天,基地(site)又取代了延伸空間
基地被兩地點間的近似關係所界定,基地間的不同關係形成了我們當前的世代。
(4)真實空間的世俗化,去神聖化:(提醒,保存,一般而言,神聖化了什麼?)
當今,雖有各種占有空間的專業技術,雖可劃定空間與形式化空間,當代的空間仍未全然地去神聖化,未達實際空間的世俗化。仍未打破兩元對立:我們的生活仍然被無法破除的既定的對立所統治,它們仍然未被我們的制度與實踐所摧毀。這些既定的兩元對立是:
公共空間/私密空間
社交空間/家庭空間
有用空間/文化空間
工作空間/休閒空間
被隱藏的神聖化所滋養。(隱藏的優勢,以及,休閒是什麼?文化是什麼?)
二、三元的空間觀
1. Bachelard:我們並非生活在均質的和空洞的空間中,相反的,卻生活在全然浸淫著品質與奇想的世界裡。
空間本體的品質為基本的知覺空間、夢想空間和激情空間本身所緊握。我們生活在一組關係中,這些關係描繪了不同的基地,它們不能彼此化約。
與真實空間相對照的關係,某些特定基地與其他基地的相關奇妙特性──與其他空間相連,又相矛盾。
2. 烏托邦──虛構空間,沒有真實地方的基地。
與社會的真實空間有一個直接或倒轉類比關係的基地,以完美形式呈現社會本身,或將社會倒轉。
3. 異質地方(heterotopias)──在所有地方之外,卻仍然可指出它們在真實中的位置。
是那些對抗基地(counter-sites):另一種真實空間,確實存在,形成社會的基礎,卻與虛構空間差別。
鏡象作用──在虛象空間中看見自己的能力。在自己缺席之處,看見自身。
鏡子的虛構空間與異質地方
我凝視自己,在我所在之處重構自我(self):這就是反身性(reflexivity)。
而主體性(subjects)建構所需的反身之鏡,驀然回首,看到自身,看到自己正在做什麼以及為何要做這事…。在後傳統秩序下自我(self)變成一個反身性計劃(reflexive project)。
三、異質地方之特性
(注意,這可以是文化地景保存的另類分類法,對時間的歷史地景有不同的空間發問,也是在神聖的外衣下,以空間的世俗化去除了神聖的權力與論述。而不見得是直接簡化為:不要保存,反而是肯定保存對創造性破壞的抵抗意義,但是,若將保存本質化其實未見其背後的權力與論述。於是,在反思的光線下,保存的工作可以更多,但是,保存的手段與方式可以更有變化,保存的效果更重要,這也就是說,保存的意義其實才是關鍵。)
1.原則I:普同原則。沒有任何文化不建構異質地方
(1)危機異質地方──特權的、神聖的、禁忌的空間保留給處在危機狀態的個體。
如:住校、女生宿舍、成功嶺、度蜜月…。注意背後的權力裝置!
(2)偏離的異質地方──安置偏離了必備之中庸和規範的人們。
如:療養院、精神病院、監獄、老人安養院。
2.原則II:差別原則。每一社會,如歷史所展現的,可使異質地方以非常不同的方式運作。
如:墓園之轉變
3.原則III:矛盾並列原則。異質地方可在單獨空間中並列彼此矛盾的空間與基地。
如:電影院、花園、地毯、KTV。
4.原則IV:異質時間原則。異質地方與異質時間相關
圖書館與博物館──把所有時光、世代、形式、品味、封閉在一個地方的意志。注意,這是保存的同樣邏輯。對十七世紀博物館價值的反思,在邊界之外就可以破壞了嗎?就不珍視了嗎?這本身正是值得反思的制度性權力的邊界。譬如說,城市歷史博物館的典藏?敘述的故事?
(1)永恆異質地方:七股鄉黑面琵鷺生態保育中心、古蹟保存基地。
(2)瞬時異質地方:遊樂場、渡假村。
5.原則V:預設開關原則。異質地方預設開關系統,以隔離或使它變成可以進入。
強制性進入:軍隊或監獄之進入強制性,SARS隔離區的強制性進入開關系統。
淨化儀式:過火,三溫暖,溫泉。
隱藏的排他性:色情場所、上層階級的俱樂部。
6.原則VI:相對其他空間原則。異質地方對於其他空間言,具備了某些特殊的功能:
(1)創造幻想空間:揭露真實空間是更具幻覺的。
著名的妓院扮演我們被奪取的角色。
(2)創造不同空間:創造完美的真實空間,以顯現我們的污穢,做為補償性異質地方。
這不是幻覺,而是補償。殖民者與殖民地的關係值得深思
然而,不同於米歇‧傅柯,我們正是殖民地的被殖民者,那麼,我們的立足點與出路何在?
古蹟保存做為一種異質空間的營造
1. 重新定義古蹟保存──誰的集體記憶?古蹟的再利用,保存與都市計劃結合。
2. 反轉“國家古蹟”的唯一提法,肯定地方化、社區化、社里化的保存行動。
3. 提供反省之鏡:
(1)多元異質之公共文化、
(2)回歸鄉愁:父祖之鄉VS.女性主義對抗基地、
(3)公共歷史:酷兒的偏航。
因此,古蹟保存可以是異質地方的營造,透過鏡像關係,建構為一種深度的反省,反身之鏡。譬如說,這裡有可能是多元異質之公共文化,再現弱勢市民的價值,也有可能是女性主義對抗性解讀,對立於父權文化的父祖之鄉,在女性主義動員的基礎上,也有可能是酷兒的偏航,成就城市的歷史裡眾聲喧嘩的公共史。這是重新界定公共與城市。異質的保存與複數的公共(publics)再現的是成熟的市民。
再現弱勢市民的價值方面,台北市的寶藏巖違建聚落指定為歷史建物是一個長期努力的結果。
不但原有的弱勢居民得以避免被迫遷,新的文化活動引入,確實也豐富了台北市的城市文化。在過去,寶藏巖的違建社區是見不得人的違建歷史,是城市的恥辱。歷史建物的指定,使城市接納了被排除的真正弱者。在古蹟保存本身也是突破,它活化了聚落,或是說,文化地景。接納寶藏巖,重新看見台北市底層市民的歷史,說明台北已經是對自己有自信的第三世界城市了。
雖然這個保存計劃還未真正完成,我們仍然可以想像台北市大稻埕公娼館的保存,將質疑虛偽的資本主義父權城市。當然,在執行的過程中,必須在社會運動基礎上進一步小心處理鄰里的認同,避免因為對房地產增值的期望,破壞了古蹟的指定。以及,古蹟指定之後,資本主義城市的房地產產市場機制,要避免晉紳化(高級化,貴族化,gentrification)的陷阱,改變了社會結構,經由保存,圖利了高收入者。假如指定成功,它的意義十分不凡,這是煙花女子的城市地圖,讓我們城市的歷史變成有容納性的城市歷史。異質地方最重要的貢獻在於,呈顯權力地景的破綻,顛覆都市論述與保存論述中階級與性別的成見。
當然,地方認同也有可能是保守的意識形態的再生產,它不只是阻止了保存指定,還會發展為破壞性行動。台北的市民團體都知道萬華(艋舺)大理街成功地動員了社區,不但爭取到了社區公園,而且還完成了基地上三棟台糖倉庫建築物的古蹟指定。大理街社區成功地發展出與台北市府間友善、平等、有自主性的關係。但是,在大理街社區不遠的隔鄰社區,仁濟醫院的古蹟指定卻受到當地社區居民的反對,他們與大理街居民的價值觀與立場完全不同。仁濟院是台北萬華地區最著名的慈善機構之一,在過去一百五十年中,救助貧困無數,意義深遠。仁濟院目前在廣州街設有仁濟醫院、西園路設有仁濟療養院、在新莊設有療養院新莊分院,在淡水有仁濟安老所。仁濟醫院一向照顧貧苦的病患,療養院收容無依的精神病友,安老所則讓老人能夠安享晚年。目前,醫院已經騰空,既沒有傳染病問題,也沒有醫院太平間這類有礙風水的顧忌,結果,因為里民擔心保存古蹟會破壞公園的完整性、妨礙地下停車場的興建、影響周圍私有土地的開發利益,甚至,視精神病房為邪惡不祥之物。因為仁濟療養院收容精神病友,保守的居民擔心社區遭污名化,反對古蹟指定,堅決主張拆除闢公園。而台北市文化局對都市政治與社區狀況一時掌握不足,貿然召開公聽會,果然陷入困境。其實,仁濟療養院保存後的再利用既可延續記憶,又可以滿足社區居民的公共空間需要,與公園闢建的矛盾可以在設計技術上解決,這些專業技術的解決沒有制度的條件與政治的機會讓它說明給居民聽,更不要說有沒有設計構想進一步實現的條件與機會了。保守的意識形態再生產,竟然成為古蹟的破壞者。而這種認同價值觀再現空間意義的是地方(local),而不是都市(urban),所以,既不是市民(citizens),也沒有城市(city),正好落入西歐中心主義者對東方只有都市化而沒有城市的偏見。
前述兩類不同的個案,都同時發生在台北市的老市區,這是市民社會浮現過程中,都市意義上“都市”與“地方”之間的社會拔河,這是意義的競爭空間(contested space of meaning),也是依賴城市與市民城市間的歷史競爭。
台北市大同區大龍峒保安宮與孔廟之間的蘭州派出所的公共藝術改裝案
蘭州派出所是殖民時期日本殖民者對同安人聚居的四十四坎商業市街的監控之眼,日後新建的派出所的形式與顏色更是突兀。蘭州派出所建物改造雖然不是古蹟指定的過程,現在,藉著公共藝術案將其重新改裝,一則在形式與顏色上呼應左右的保安宮與孔廟古建築,二則,敏銳的藝術家將派出所立面圖繪為“我們同一國”大使館,嘲諷近日台灣的政治與兩岸關係,不但將過去與地方有距離的派出所拉近了與社區的關係,軟化了治安單位做為國家暴力機器的生冷與疏離感,而且,對其意義的多重閱讀,正是經由一種異質地方的建構,提供了一種可能,讓我們看見自身,讓市民有能力反省當前台灣認同政治的荒謬處。總而言之,在浮現中的市民社會力量下,古蹟保存做為一種異質地方建構,它提供了機會對抗全球化年代的社會排除陰影。其次,這是古蹟保存的真正技術升級,技術與文化重新和好的機會。進一步說,古蹟保存做為一種異質地方建構,擴大了古蹟保存的論述空間,活化了古蹟保存對城市文化的關係。它提供了重新界定城市公共空間(civic spaces)的機會。它有助於:邊界開放的社區、多重的文化、異質的保存、複數的公共的浮現,所以,有助於都市認同與成熟市民的建構。所以我們可以說,古蹟保存做為異質地方建構所產生的反身性(reflexivity)效果,讓市民得有機會以驀然回首,在主體不在的地方,看見自身,看見自己的前世今生,看見自己的不堪。認識自身,因此得以建立主體。
古蹟保存做為異質地方建構,它的反身性效果關係著市民主體性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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